張星煒入稟追港大273萬 審裁官:不存在無理解僱

【本報訊】前港大電機電子工程系副教授張星煒不滿校方的續約程序「黑箱作業」,令他不獲續約,入稟勞資審裁處向港大申索有薪年假及損失合共約二百七十三萬元。審裁官昨表示,張星煒的合約是自動完結,不存在無理解僱,性質非勞審處可處理,建議張諮詢法律意見後,考慮提出司法覆核,轉介高院。港大一方在庭上指勞工處已就發放張星煒的有薪年假問題票控港大,下周一提堂,審裁官遂將案件押後至下月二十九日再訊。

張星煒昨在港大教職員司庫王凱峰陪同下出席審訊。王凱峰在庭外透露,港大處理張星煒續約程序欠透明度,張星煒曾上訴得直,要求當時校長馬斐森直接就其續約作決定,但馬斐森推還給委員會重新處理,最後委員會以非對港大有利為由,拒為張星煒續約。王凱峰批評校方做法不公,因張星煒當時是七名博士生的論文監督,校方其後另行聘請教授指導學生的論文,因而延長相關學生的獎學金,涉款約一百萬元。

至於港大面臨的兩項傳票,內容指張星煒合約終止後,港大沒有在七天內支付其於一五年九月至去年六月僱用期內的有薪年假,合共約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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