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綜援推行二十多年,標準金額不時被轟「跑輸大市」,無法保障申請人的基本生活。有團體昨與六名不同界別立法會議員召開聯合記者會,狠批綜援金額即使調高後,水平仍低得驚人,要求政府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善用千億盈餘,改善貧困人士生活,又促請政府取消上屆政府提出提高長者申請綜援合資格年齡至六十五歲的決定。
截至去年十二月,全港有廿三萬二千多人領取綜援,當中十四萬四千多人屬年老個案。綜援計劃的標準金額月初調高百分之一點四,六十歲以下單身成人綜援金額增至每月二千四百五十五元;六十歲或以上單身健全長者綜援金額則增至三千四百八十五元。
「捍衛綜援權利大聯盟」成員林珍昨在記者會上指,兩者實際增加金額分別只有三十五及五十元,平均每日增加不足兩元,直言金額之低令人震驚,批評綜援政策不合時宜。
至於上屆政府提出為配合人口政策延長退休年齡的方向,將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上調至六十五歲,大聯盟代表劉藹琳對此表遺憾,認為上屆政府在無諮詢、無調查下作出決定,定必影響六十至六十四歲有需要長者的生活。大聯盟要求本屆政府停止收緊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及調高綜援金額,貼近市場上的基本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