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醫管局懶理申訴署建議

【本報訊】申訴專員公署早於二○一二年介入胡蕊珺住宿照顧安排,並確定針對社署的投訴成立,且建議社署和醫管局要協調,靈活及妥善處理未能涵蓋的特殊情況病人住宿服務,並適時探討及訂立適合胡蕊珺包括住宿的長期照顧;兩個部門表面「補鑊」,實情官僚依舊,事隔六年,當年是十六歲少女的胡蕊珺已是廿二歲成年人,面臨離校,仍未獲任何住宿照顧服務。當年,負責社福政策的是現升任政務司司長、時任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的張建宗,而主導醫療政策的是現已投身私人機構的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

胡蕊珺家人在二○一一年已到申訴專員公署投訴社署及醫管局,公署經調查後,確定針對社署的投訴成立,建議社署及醫管局應緊密合作,向類似胡蕊珺情況的患者提供適切支援。當年,社署和醫管局均表示接納公署的建議,臨時「補鑊」包括向胡蕊珺提供家居支援服務、如有需要可即時入院等,當局更承諾花兩至三年時間檢討現行政策。

「極高護理需要者」反缺照顧

事隔六年,本報再向社署查詢有關胡蕊珺這類服務未有涵蓋的「極高護理需要人士」住宿問題時,竟發現未有突破進展。社署發言人回應時承認,社署目前仍未能為「極高護理需要人士」提供住宿照顧服務,但蕊珺自二○一四年三月起接受社署為「嚴重殘疾人士」各項社區支援服務,包括家居照顧服務、綜合支援服務下每月最高的五千元現金津貼,以及護理支援中心的住宿暫顧服務。

醫管局則只稱,屯門醫院一直跟進有關病人的個案,由跨專業團隊因應她的需要,提供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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