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場地售賣機 今起停售樽裝水

【本報訊】不少人於體育館運動後都愛買樽裝水解渴,但今日起就要自備水樽及飲用水了。政府場地設置的自動飲品售賣機,今起停售一公升或以下的塑膠樽裝飲用水,但會繼續售賣其他樽裝飲品,受影響的地點包括各區運動場館、表演場地、政府合署、公園、郊野公園等。大部分受訪市民均表示未聞此新措施,並認為只停售樽裝水成效不大,僅聊勝於無。

市民:成效不大 聊勝於無

大埔墟體育館的自動售賣機昨仍有售四百三十毫升樽裝水,亦有其他飲品如檸檬茶等。市民黃先生稱自己絕不會購買樽裝水,每次到體育館運動亦會自備水樽及飲用水。他解釋除環保因素外,亦因體育館所售的樽裝水容量太小:「一飲就要飲兩三支先夠。」不過,黃認為停售樽裝水只是聊勝於無,估計成效不大:「仲賣其他膠樽飲品,都係會產生垃圾,做得咁少無意思,耍官腔!」

到體育館健身的文小姐和蘇先生稱,之前不知政府場地的自動售賣機會停賣樽裝水,文表示會自備飲用水,並認為其他樽裝飲品亦不環保,若要源頭減廢,「應該一次過唔賣」,而自動售賣機位置則應以飲水機代替。亦有自備水樽及飲用水的馮先生認為,即使政府場地不售賣樽裝水,市民亦可到其他地方買,且自動售賣機仍有售其他樽裝飲品,反而政府應多宣傳,鼓勵市民自備飲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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