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經營旅遊套票的「逍遙遊Happy Trip」忽然結業,該公司前晚在其社交網站Facebook專頁張貼「結業通知」,多名自稱已全數繳費的公司客戶留言稱尚未收到預訂的旅遊套票,部分人已報警求助。截至昨日,旅遊業議會接獲八宗涉及廿六人的相關求助個案,涉及金額約十萬元。旅行代理商註冊處則證實,「逍遙遊Happy Trip」並無持有旅行代理商牌照,懷疑違反《旅行代理商條例》,已於今年一月中旬將個案轉介警方調查。警方昨證實收到兩宗涉及該「旅行社」的報案,將案件分別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投訴」處理。
「逍遙遊Happy Trip」在其專頁自稱創立於○九年十一月,提供旅行團、自由行套票、遊學、機票及酒店等服務。不過,該專頁前晚突然發出「結業通知」貼文,公司於本周一(12日)結業,建議已經購買服務的顧客可聯絡三名部門主管,並列出相關人士的手機號碼。然而,記者致電其中一名「主管」,對方竟指他與另一名被公開電話號碼的「主管」其實是苦主,二人去年年底欲在上述公司購買旅遊套票,惟對方拒絕透過信用卡收款,要求他們直接轉帳至到一個銀行戶口,令他有所懷疑未有付款。未料,該公司竟將他的手機號碼公開在專頁,前晚更有逾二十個苦主致電欲「索償」,該名被「主管」的市民有感被滋擾,昨早已報警。
警方證實昨接獲一名男子在將軍澳警署報案,懷疑其電話號碼遭一個旅遊網站公開作顧客查詢用途,會與有關網站跟進事件。前日,北角及元朗警署亦各接獲一宗涉及該旅遊網站的報案,其中在北角警署報案的男子指,去年年底在該網站購買約二萬九千元的旅遊套票,但該公司忽發「結業通知」,懷疑受騙,警方將案件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另一宗報案則涉款約二千七百元,報案人亦向該公司付款後無法收到旅遊套票。本報致電相關公司及其報名熱線查詢,至截稿前未能聯絡上該公司人士。
旅議會總幹事陳張樂怡指,「逍遙遊Happy Trip」並非該會會員,議會上月已收到市民致電查詢,稱光顧有關公司購買台灣旅遊套票,對方沒有發出具印花的收據,旅議會介入調查後,發現有關公司使用另一旅行社牌照號碼營運。該會遂向該持牌旅行社查詢,獲回覆與「逍遙遊Happy Trip」沒有任何關係。其後,旅議會立即聯絡旅行代理商註冊處,處方懷疑有人涉嫌無牌經營。截至昨日,議會已接獲八宗涉及廿六人的相關求助個案,分別預訂了二月至七月份前往台灣、日本、泰國、杜拜等地的機票、酒店及機票連酒店套票。
旅行代理商註冊處證實,一月中旬收到旅議會提供的資料,在考慮有關個案後,懷疑「逍遙遊 Happy Trip」違反《旅行代理商條例》,已於一月十九日將個案轉介警方進行調查。根據《條例》規定,任何人在香港經營旅行代理商業務,無論是以網站或實體店的方式經營,必須持有有效的旅行代理商牌照,違例者一經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