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夜襲警 判囚3個月 補習教師被駁回上訴入獄

【本報訊】一六年農曆新年旺角發生的暴亂,當時在現場襲警的兼職補習教師陳宇基(廿一歲),以及掟垃圾桶的廚師陳卓軒(廿九歲),經審訊後分別被裁定襲警罪成和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行為罪成,並分別被判入獄三個月及廿一日。兩人早前獲准保釋等候上訴,高院昨審理兩人的上訴,補習教師的上訴被駁回,要即時入獄服刑;另廚師放棄上訴,亦要即時就餘下七日刑期入獄服刑。

廚師掟垃圾桶 棄上訴即時服刑

陳宇基的律師昨指,涉案事件屬「驚鴻一瞥」,警員可能認錯人。法官反駁表示,當時警員的視線一直沒離開過陳宇基,不可能認錯人。該律師又稱,原審裁判官忽略了警員曾以警棍擊打傷及陳宇基頭部。法官則指,陳宇基在原審時無出庭作供解釋,只是透過律師陳詞時才提及此事,也沒有就此盤問過相關警員。

至於因掟垃圾桶被裁定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行為罪成的廚師陳卓軒,昨表示放棄上訴,即時就餘下七日刑期入獄。

案件編號:HCA 69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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