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千足金免死金牌

有人說香港並非實行「一國兩制」,而是實行「一國三制」,可謂一針見血。同一件佔中案,雙學三子獲終極放生,七警和退休警司則被重判入獄,而且判決從快從嚴,反觀九名遭落鑊的主要搞手至今仍就法律原則喋喋不休,開審遙遙無期,更別說幕後黑手黎智英至今逍遙法外。要不是香港一制之下有兩套法律,對付愛國愛港陣營有一套,保護反對派有另一套,根本解釋不了如此「異象」。

尤其是黎智英,其免死金牌顯然以千足金打造,佔中案毫髮不傷固然是典型,但更經典的例子還有大把,比如其豪宅僭建,又比如刑事恐嚇本報記者,莫不不了了之。至於壹淫媒侵犯《東方》版權偷相刊登,事後雖被法庭定罪,但《東方》竟然要支付巨額訟費;同一張外國性感女星照片竟出現三種評級,爛果報刊登不用受罰,另一外國雜誌直情不用送檢,到頭來只有《東方》需要罰款,當中更無公平公正可言。

愛國愛港人士屢遭打壓,與司法系統充斥洋法官不無關係,連參選立法會都必須放棄外國國籍,毫無國家觀念的外籍法官在香港審案,真的無問題嗎?當然,如果中央本身夠硬,洋奴餘孽根本不能作惡,觀乎今日香港群魔亂舞,中央顯然未強先軟,對香港問題放任自流,才是黑惡勢力能張牙舞爪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