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放生戲碼早已寫好

終院終極放生雙學三子,儘管判詞寫得「曖昧」,一方面表明不容許暴力抗爭,又指衝擊政總是暴力,須判監禁刑期;另一方面又認為上訴庭指引不具追溯力,不適用於今次案件,故維持原訟庭的社服令或緩刑決定。欲赦之罪,何患無辭,為了放生三個後生仔,又不想太過明目張膽忤逆中央,法庭絞盡腦汁頒下如此「皆大歡喜」的判詞,怪不得黃之鋒得了便宜還賣乖,批評這是「糖衣包裝的嚴厲判決」了。

其實外界對這樣的結果早就心中有數,就連代表律政司的控方都曾明言,如終院認為三子刑罰過重,可即時免去他們入獄;而在判決前夕,律政司公然放生漢奸黎一干黑金政客,更見一切早有定案,反對派的司法保護傘牢不可破,信焉!

反觀愛國愛港陣營永遠沒有這麼幸運,民建聯的程介南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而入獄,七警及退休警司朱經緯更在佔中期間執法變犯法,淪為階下囚,司法從來沒有用對待雙學三子的慈悲心來對待他們,法律面前是否人人平等不言自明,司法一次又一次放過反中亂港勢力,對社會釋出怎樣的訊息更是不言而喻。最尷尬的還是中央,領導人有領導人強調全面管治權,法庭有法庭陽奉陰違,有人擔心判決助長港獨甚至「五獨齊發」,顯然不是危言聳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