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殯儀館文員的男子與妻及一對子女原本樂也融融,惟他決定轉行當電器推銷員後,收入銳減,經濟拮据,被迫辭退家傭,更因照顧孩子的問題家嘈屋閉,妻子一怒離家返回內地。男子借酒澆愁,醉後更回家吵鬧,聲稱要自殺並要子女陪死,更試圖灌八歲長女喝老鼠藥及捏她頸。幸好當時在場的胞姐及時制止,才未有釀成悲劇。卅六歲男被告昨於高院承認一項故意襲擊兒童罪,繼續收押至三月七日始作判刑。法官表明被告所犯罪行極之嚴重,必定會判監,索取報告只為決定刑期長短。
在昨日的法庭程序中,沒有披露被告名字。被告由去年二月六日犯案被捕後一直收押,至昨日剛好一年零一日。被告妻子和長女到庭聽審之餘,亦不計前嫌為被告致函求情,以讓一家早日團聚;未有到庭的六歲幼子雖未懂寫信,仍親手繪畫予法官要求輕判。
法官指無法理解被告為何要這般傷害子女,亦強調無人有權去傷害兒童;現先索取其背景、精神及心理等報告量刑。惟法官亦作「開恩」,特准妻女在散庭時,可隔着犯人欄與被告相聚片刻。
辯方求情指,被告與屬內地居民的妻子,分別從事殯儀館文員和牙醫助理,月入共逾二萬元,足以請傭人照顧子女。但其後被告轉職吸塵機推銷員,一心以為分佣能增加收入,豈料月入反降至僅得五千元,無法再僱傭人。案發前兩日被告將子女交予胞姐照顧,翌日其姐帶小姊弟回家時,與被告妻因照顧孩子的事發生爭執,妻子怒走。因受到經濟及家庭壓力下,被告才因飲醉酒而闖禍。
案情指,被告與妻、八歲長女及六歲幼子居於屯門村屋,去年二月五日晚上胞姐在被告家中度宿,代為照顧小姊弟。至翌日凌晨十二時半,被告醉酒回家,大叫大嚷要子女出廳,之後他捉住長女,把盛載老鼠藥的杯遞向她嘴灌服,胞姐見狀把杯搶走及將藥倒掉。此時被告又叫嚷「捏死你」並握住長女頸項,力度大至將長女提起,胞姐即時上前制止,即時帶小姊弟入房反鎖,並報警將被告拘捕。事件中長女頸部有輕微擦傷,幼子沒有受傷。
案件編號: HCCC38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