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去年十一月發表的審計報告,批評海事處採購船隻進度緩慢,而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亦決定作出跟進,並於昨日公布報告。帳委會對海事處未有克盡厥職,適時為政府部門提供採購服務感到震驚及極度遺憾,強調不可接受;而運輸及房屋局(運房局)作為監督的政策局,亦未有妥善履行監督角色,該會表示極度關注。
帳委會報告指出,海事處於二十五個進行中的項目內,有十二個項目出現延誤,當中有五個項目未能於目標日期交付船隻,延誤時間由五個月至四年不等,餘下的七個項目,則於獲批撥款後的四至六年後,仍處於招標或建造階段,認為海事處未有克盡厥職,以具效益的方式適時為部門提供政府船隻採購服務,強調是不可接受及感到震驚。
帳委會又發現,海事處於二○○九年十二月至二○一二年十月,合共三十五個月期間暫緩處理船隻採購項目,以等待評審標書評分制度的檢討工作完成,形容有關決定令人難以理解,認為是海事處判斷力欠佳,對此表示震驚及極度遺憾。
該會又指,因為海事處暫緩船隻採購,導致採購新船工作嚴重延誤,大幅提高四類主要政府船隻過去十年的平均船齡,亦令船隻的預防性保養服務增加,引致額外維修費用,而船隻停用時間亦因而增加,影響政府部門運作安全、效率及成效。而海事處提供維修服務事宜亦有不足,帳委會對其管理維修工程定期合約機制的缺失感到震驚,認為是不可接受。
帳委會報告又點名表示極度關注運房局的工作,認為運房局作為監督海事處運作的政策局,但未有妥善履行監察海事處推行船隻採購項目的角色。帳委會促請運房局密切監察海事處於船隻採購項目的工作表現,並加強發揮監督職能。
帳委會主席石禮謙表示,海事處出現不少問題,對社會構成影響,但負責的運房局局長陳帆卻不在現場聆聽報告,對此感到遺憾。他續指,運房局負責的房屋署、民航署新空管系統等亦曾出現問題,現時輪到海事處出問題,但陳帆卻未有現身,希望陳帆能謙虛接受報告,強調會繼續調查。陳帆其後回應,稱會按帳委會報告的意見作出跟進,又解釋昨早未能出席聽取報告是因公事才缺席,對此表示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