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兒童 26%作案者屬學生

【本報訊】「#MeToo」反性侵運動於社交網站興起,引起公眾對性侵犯問題的廣泛關注,警方去年接獲四百七十八宗侵害兒童性罪行案件,社會福利署去年首九個月亦接獲二百卅七宗兒童受性侵犯的新呈報個案,當中兩成六性侵犯兒童者為學生,例如被侵犯者的同校高年級學生。護苗基金指出,十八歲以下的朋輩性侵個案時有發生,學生或因性知識不足不知道「摸吓」亦屬性侵,促請當局加強性教育。

團體促幼園開展性教育

護苗基金總幹事譚紫茵指出,基金在二○一六年七月至一七年六月共接獲六十六宗兒童遭性侵犯個案,當中一半施虐者為十八歲以下,不少涉同學之間或高年級學生性侵年幼學生。譚紫茵分析,學生之間的性侵或因學生缺乏性知識所致,或因瀏覽錯誤資訊「有樣學樣」,她建議自幼稚園起便要教導學生正確的性知識。

香港中學校長會主席李雪英表示,性教育為價值觀教育的一部分,並非一科獨立科目,她認為應予學校彈性,讓學校按校本情況推展相關課程,透過周會、講座、展覽等相關學習活動,加強學生的認識。

勞福局強調,非常關注兒童的福祉及安全,一直透過不同方法提醒學校須及早識別及支援有需要的學生,已在向所有學校發出的通告及相關文件,列明學校處理虐待兒童,包括性侵犯個案時的程序及須注意的地方,籲請學校留意學生的行為和情緒。當局亦正與社署和警方協作舉辦簡介會,由教育心理學家及有關部門代表介紹如何識別和轉介懷疑虐兒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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