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誰給漢奸僭建特權

都說僭建是身份象徵,不僅代表在住屋方面高人一等,更代表在法律面前也是高人一等。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深陷僭建醜聞不能自拔,固然因為她財多物業多,是富豪象徵;而反對派的頭面人物同樣當僭建如食生菜,除了財多物業多之外,更因為得到法外特權,在法律面前高高在上也。

單是「盲毛」毛孟靜淺水灣道寓所「車房變住宅」被踢爆足足八年,屋宇署也僅是發信要求還原了事,不痛不癢,地政總署甚至稱盲毛並無觸犯土地條款,擺明保駕護航,跟當局敲鑼打鼓調查鄭若驊僭建不可同日而語,不是高人一等是甚麼?

豈料一山還有一山高,身為反對派金主兼佔中黑手的壹淫媒老闆漢奸黎,其嘉道理道豪宅有一個露台被僭建成密封玻璃屋,六年前被踢爆後扮晒「奉公守法」自願清拆,兩年後旋即故態復萌,而且僭建範圍愈來愈大。四年來屋宇署一直不聞不問,即使事件近日再被傳媒曝光依然沒有採取行動,讓人見識到何謂法外特權,也讓人知曉免死金牌握在誰人手中。

最令人不齒的是,爛果報日插夜插鄭若驊僭建,不拉她下台誓不休,對於盲毛僭建則輕輕帶過,對於漢奸黎僭建更是隻字不提。如此雙重標準,原來就是他們所謂神聖不可侵犯的新聞自由、社會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