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旬漢的女兒與男友同居後,他多次造訪「哎吔女婿」之胞姐的家,並趁在女方家留宿時向她示愛之餘,並涉向她攬腰和圖強吻她。老漢嚇煞女方,遂叫子女別讓此人入屋,始揭發女方的十一歲女兒亦曾遭他涉嫌摸胸和強吻非禮。六旬漢事後被捕,被控七項非禮罪,他不認罪,案件昨於區院續審,控方傳召該名女兒作供。
涉案六十歲男被告被控前年七月至九月間,於葵涌兩個單位內一次非禮女事主X(四十三歲),以及六次非禮X的十一歲女兒,即女事主Y。控方昨先播放Y向警方錄影的會面影帶,X供稱事發時她讀小六。她知道被告是舅母的父親,故跟從表弟喚被告做「阿公」,但Y卻指「佢(被告)無當我哋係孫」。
在前年暑假的七至九月間,被告不時在她家留宿,更趁其弟洗澡時,突然「用佢個嘴掂我個嘴」,其後當屋中人均睡着,被告弄醒Y並吻她的嘴,又用右手食指插其私處十秒,她感痛楚着被告不要弄,被告卻「篤多下才拔出來」。被告又「揸」她的胸及摸她「大便嗰度」。
除上述兩次,被告又四度吻她嘴、摸她的胸及下體等,更把舌頭伸進她口內。Y對被告的作為感憤怒,她之後多次迴避被告,直至聽見母親也遭被告不愉快對待,她才和盤托出。辯方質疑Y因聽見其母被欺負,才虛構沒有發生過的事,Y否認。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 37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