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警放蛇 黑的司機燒「大牛」毀證

「黑的哥」遇放蛇警,斗膽燒毀「大牛」圖滅證!前日警方執行打擊的士濫收車資行動,派員扮乘客分別乘的士由尖沙咀區前往大嶼山東涌及油麻地,兩名的哥涉劏客「斷正」被捕,其中一人竟燒毀五百元「罪證」鈔票,「罪加一等」被扣查。有大律師表示,若司機刻意破壞證據,可能會被加控妨礙司法公正,有機會被判囚。

前日下午三時許,西九龍總區交通部特遣隊,在尖沙咀區執行代號「先刺」(FIRSTSTRIKE) 行動,主要打擊的士濫收車資。行動中,警方派員喬裝乘客「放蛇」,由尖沙咀廣東道分別截乘的士,前往東涌及上海街與柯士甸道交界。當的士相繼抵達目的地後,該名往東涌「的哥」,收取三百六十元(合理車資約為二百五十元);而往油麻地「的哥」更為狼胎,收取車資一百五十元(合理車資為廿四元)。警員隨即表露身份,將兩名司機拘捕。

消息指稱,其中一名司機在場接受警戒時,突然取出打火機,將「放蛇警」用作找贖車資的五百元鈔票,不由分說點火燒毀,疑企圖毀滅證據。在場警員隨即制止,檢走受損「大牛」作為證物。

濫收車資 兩的哥就逮

據悉,被捕司機分別姓陳(五十二歲)及姓王(四十七歲),均涉嫌濫收車資、沒有展示的士計程錶指示器及沒有撥動的士計程錶指示器,共三宗罪扣查,其中姓王「的哥」因燒鈔票,另加刑事毀壞罪,兩人經帶署調查後,昨已獲准保釋,於三月上旬返警署報到。

刻意破壞證物屬嚴重罪行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若司機在警員表露身份後,燒掉五百元紙幣,很可能會被加控妨礙司法公正,因為司機刻意破壞證物是嚴重罪行,很可能會被判入獄,此罪本身並無上限年期,會根據不同級數法院的上限年期及法官判斷而定。

陸補充指,妨礙司法公正比濫收車資嚴重得多,加上法官得悉事件後,會根據警員證供及自身判斷,仍有可能會繼續控以濫收車資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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