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及餐飲業涉違商品例舉報增43%

【記者黃金棋報道】凍肉店以鯰魚冒充龍脷柳及石斑魚腩、酒樓向顧客收取加大菜式價錢再額外多收一千元,已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海關去年接獲近一千四百宗涉及食品、餐飲業及超級市場的舉報,較一五年近一千宗大幅上升四成三,但由於舉報部分涉及食物質量或與店舖爭拗,未必違例,亦有舉報人提供的資料不足,建議市民遇有懷疑,可保留證據,盡快聯絡海關,以免錯失搜證黃金時間。

經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自一三年七月實施至今,共三十宗定罪個案。海關首席貿易管制主任植順群分析指,有凍肉店以鯰魚冒充龍脷柳及石斑魚腩,但較鯰魚原價高約每公斤二十至四十元出售,即較原貨價高出三至四倍,惟經DNA測試後現形,該店最終被罰款八千元,剩餘的貨物被充公;另有酒樓向十六名顧客收取加大菜式的價錢,額外多收一千元後,其餐牌卻無清楚標示,因誤導性遺漏被判罰款。

立案數字僅約1%

植表示,海關去年接獲的舉報近一千四百宗,但立案數字不高,約百分之一,主要是部分舉報涉及食品質量,如有舉報人投訴所買的花膠口感與以往不同,但《商品說明條例》並不包括食品質量;另有舉報人與店方爭拗,店方未必違反條例,「職員態度令投訴人好激氣,為啖氣就用海關嚟嚇下間舖」。亦有舉報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海關建議市民遇有商說條例的懷疑後,可保留證據,盡快聯絡海關。

植續稱,海關「放蛇」的調查案件較大機會成功入罪,呼籲市民遇上任何懷疑不良營商手法的商店時,應立即致電海關的快速應變隊,並保留單據、貨物照片等作證據。而年近歲晚,植亦建議市民新年出外用餐或買年貨時要格外注意價格,商戶亦應適時提供價格變動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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