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吧成罪案溫床!警方近月採取反罪惡行動,於各區巡查多間有牌及無牌樓上吧,揭發不少涉及毒品交易、藏有武器、買賣私煙、賣淫及聘黑工等刑事罪行,有酒吧負責人及職員更疑有黑幫背景。惟記者發現多間曾被掃蕩的樓上吧,被冚後不久便已重開,更甚為「旺場」,估計每間樓上吧每月的營業額近百萬元。法律界人士指,當局可以釘契及釘牌的方法,阻止涉及嚴重罪案的樓上吧重開,惟過往三年,只有兩間酒吧因涉及毒品而被酒牌局釘牌。學者及立法會議員促請相關部門加強巡查,嚴厲執法。
樓上吧因租金較平,近年愈開愈多。位於中環利源西街的一幢住宅大廈,有單位被闢作酒吧,吸引不少年輕男女光顧,早前聖誕及新年假期期間,場內塞滿百多名酒客,場面墟冚。知情人士透露,單位約有七百平方呎,放有約廿張枱,以一打啤酒二百五十元計算,保守估計每晚營業額最少達三萬元,一個月便有近一百萬元生意。記者翻查酒牌局資料,上址單位並未領有酒牌或會社酒牌。
警方過往被質疑有極高層充當「無間道」保護傘,包庇夜場,但在「新人事、新作風」下已撥亂反正,加強打擊掃蕩涉黑涉毒的樓上吧,惟部分涉事樓上吧卻「冚完又開」。以上址為例,警方曾於一五年三月展開反黑行動,於上址及全港多個地點搜查,總共拘捕十四人,分別涉嫌無牌賣酒、藏有攻擊性武器、藏毒及藏有工具可作吸食用途等罪行,檢獲兩把西瓜刀、小量冰毒及一個冰壺,惟該酒吧於掃蕩後不久已重開。
另外,一六年十一月,本報揭發有元朗工廈單位被闢作無牌酒吧,場內多名男女飲至醉醺醺,但該工廈酒吧於同年八月曾被警方「冚檔」,三個月內旋即重操故業。
無牌樓上吧於相同地點「冚完又開」,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業主有責任知道承租人租用單位的實際用途,如單位曾被揭發經營無牌樓上吧,業主難以「唔知」作為開脫藉口,同樣有機會面臨刑責,「如果涉及嘅罪行嚴重,涉事單位更加有可能被釘契。」
除了無牌樓上吧,即使是領有酒牌的樓上吧,部分同樣烏煙瘴氣。警方於去年八月搗破一間樓上毒吧,於尖沙咀金馬倫道一間樓上吧,起出價值十五萬元毒品及一批武器,並拘捕兩名有黑幫背景的男子。惟事發僅四個月,有關樓上吧已重新營業,且人流如鯽,場內逾十張枱均爆滿,除顧客飲得興起,更有不少濃妝艷抹的性感女子駐場,「陪飲」助興。
此外,警方去年一月曾於尖沙咀河內道一間樓上吧中搜出K仔及霹靂可卡因等毒品及一個鐵蓮花,並拘捕一名十九歲男職員。記者日前再到上址,發現酒吧同樣已重新營業,酒吧於戶外平台更有水煙設施提供,不少顧客一邊飲酒一邊吸食水煙。
法律界人士、前酒牌局主席黃國桐指,如已領有酒牌的樓上吧干犯嚴重罪行,酒牌局可決定是否把涉事酒吧「釘牌」,惟何謂「嚴重罪行」,則沒有客觀標準。他不諱言,過往曾有持牌酒吧兼賣毒品,雖被警方搗破,但結業不久又有另一人於同一地點再次申領酒牌,惹人懷疑,「如果警方提供唔到資料顯示申請人同之前嘅案件有關,(酒牌局)都要發牌畀佢。」根據酒牌局提供的資料,過往三年,局方共發出三千三百個酒牌,惟同期只有兩間酒吧因涉及毒品而被「釘牌」,數字懸殊。
「酒吧賣酒畀未滿十八歲嘅人,都應該釘牌,更何況係涉及毒品、三合會等嚴重罪行,就更加要釘牌!」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指,酒牌局既然有權終止酒吧的牌照,就應嚴格執行。他又認為,現時針對無牌酒吧的法例,罰則過於寬鬆,建議當局加重罰則,「增加阻嚇力,比一間一間咁冚更加有效率。」立法會議員黃國健則指,樓上吧無牌賣酒,甚至兼賣毒品和私煙,除干犯法律,更會荼毒年輕人,他促請執法部門加緊巡查,嚴厲執法。
酒牌局發言人指,局方在審理每宗申請時,會考慮申請人是否合適、相關處所是否合乎消防安全和衞生情況以及批出酒牌是否不違反公眾利益等因素;局方亦會考慮區內居民及執法機關相關意見。根據警方數字,去年打擊無牌售酒處所的行動次數截至去年十月共一百七十三宗,並破獲涉及嚴重毒品案件的六宗,拘捕七人。
文/圖: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