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患有遺傳病,雙腳不能屈曲,須長期坐輪椅的少女,早前欲光顧某連鎖髮型屋位於屯門良景商場的分店時,遭髮型師要求她「過櫈」,拒絕讓她坐在椅輪上理髮,但這樣或令她受傷。她質疑髮型屋違反《殘疾歧視條例》,不排除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連鎖髮型屋已向少女致歉,但否認曾拒絕為對方理髮,指事件只涉及溝通問題。
廿九歲的Happy患有遺傳病強直性脊椎炎,難以坐直,三年前起雙腿更失去活動能力,只可靠在輪椅背上勉強斜着身坐。去年暑假她首次光顧該髮型屋,髮型師無任何抱怨,主動移開店內的理髮椅,讓她坐在自己輪椅上理髮。但事隔數個月她再次到訪該店,換了另外兩位髮型師,對方卻要求她「過櫈」才可剪髮。
Happy即場表明自己根本無法「過櫈」,因她只有在做物理治療時,才會在醫護人員協助下「過櫈」,由非專業人士幫她「過櫈」可能會發生意外,惟髮型師堅拒讓她坐在輪椅上理髮,她最後只好離開。Happy事後不忿向該連鎖髮型屋投訴,對方回覆指該店一向有為輪椅人士提供服務,並有制訂相關指引,包括盡量協助他們轉移到店內的理髮椅,「以最合適的角度,為不同高度的顧客提供速剪服務,同時避免髮型師長時間彎腰而引致勞損」,但如果無法轉移,理髮師亦會盡力為顧客在輪椅上剪髮。
公司翻看閉路電視後,指當時正值繁忙時間,兩位髮型師因專注為顧客剪髮,而未能向她詳盡解釋,強調他們沒拒絕為她剪髮,僅溝通出問題,為此向事主致歉。
Happy不滿公司有關解釋,強調當日髮型師確曾要求她「過櫈」才可剪髮,現正透過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跟進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