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荃灣荃錦中心萬寧分店任外判兼職清潔工多年的七旬婆婆,去年七月被指把收銀櫃內一卷合共約六百枚、價值三萬元的印花放入褲袋帶走,婆婆稱放工回家後始發現誤把印花當成一卷膠紙,翌日一早即已歸還原處,但萬寧仍決定報警。涉案婆婆事後被控一項盜竊罪受審,案件在西九龍法院經審訊後,押後至本月廿六日裁決,惟事件在網上引發熱烈討論。據悉,辯方在審前曾要求以自簽守行為方式處理,惟遭律政司拒絕。
控方案情指,荃灣荃錦中心萬寧分店職員於去年七月廿一日放工點算時,發現收銀櫃有一卷共五百九十八個印花不翼而飛,翻查閉路電視發現是被告李淑卿(七十七歲)當天把印花帶離分店。翌日萬寧一名保安向李質詢時,李指已把印花歸還原處;保安又供稱在李的袋中搜出另外十張零散印花。根據分店經理供詞,涉案六百零八個印花總值三萬零四百元,是由萬寧總公司以每個印花值五十元作計算。
李自辯時否認盜竊,她指自己視力欠佳,尤其左眼已「唔係好睇到嘢」,當天又忘記帶備眼鏡,才會把一卷印花誤當「白色膠紙」帶走用於工作上,但未有機會使用,直至返家才發現拿錯,已盡快於翌晨開工前歸還印花。對於警方指她曾招認「偷咗印花」,李否認並稱表達能力差所致,又遭警員「氹」她簽署口供。辯方大律師沈智輝結案陳詞時,質疑保安的證供矛盾及誤導。
據悉,本案去年十月首次提訊後,被告才向律師透露已歸還印花,辯方律師遂向萬寧索取案發翌日的片段,結果印證了其說法。警方遂要求該保安補錄口供,本來該保安指稱在李的袋搜出共六百零八個印花,但於第二份口供改稱只搜出十張零散印花。
此案曝光後昨旋即引起網上熱烈討論,萬寧官方Facebook專頁內多條貼文均被網民「洗版」,至昨晚已有合共約萬個留言,絕大部分是表達對萬寧的不滿。萬寧昨午回應稱,明白事件引起公眾關注,去年七月接獲有關懷疑店舖盜竊事件後,已即時通知警方及向警方提供資料。律政司基於警方的調查結果,決定提出檢控。萬寧指一直配合警方調查,惟案件正進行司法程序,故不便作任何評論,強調尊重香港的法治精神,並相信法庭將基於法律原則,考慮各方因素而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決。
案件編號:WKCC 454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