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人臉部紅腫 用藥無好轉
投訴人葉女士昨供稱,二○一二年三月在一間美容中心接受注射美白療程,翌日臉部紅腫炙熱,致電美容中心向職員反映,並到美容中心銅鑼灣分店跟進。職員向葉的臉塗上啫喱狀物料,約三十分鐘後帶她見陳耀棠。葉指當時快結婚,擔心儀容受影響,陳着她不用擔心,目視她的皮膚後,詢問葉是否同意處方類固醇藥物,葉同意。其後職員給她一支袋裝「敏感膏」,並指一日塗三次便會好,但藥膏上沒有標明任何成分及其他資料。
葉指,用藥後皮膚無好轉,另行到私院求診,同年四月始康復,其後有醫生指她的藥膏含類固醇。葉曾向美容中心、消委會、衞生署投訴,又指看報章新聞才知道陳耀棠全名,「以前只知他叫陳醫生」。
陳耀棠為普通科醫生,昨否認與葉有正式診症,亦否認向她處方藥物。他聲稱,當日有職員帶客人上來,「聽到走廊外有女性爭吵聲」,葉開門進醫生房。醫委會成員質疑為何美容中心職員帶葉見陳,陳耀棠指是職員的錯,並稱「不想跟葉女士有衝突,擔心她不離開。」於是接見葉女士。葉離開後,職員問他「有無方法幫到這個客人?」陳耀棠稱「我要工作,你出去安慰你的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