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豪加重違令案再押後

【本報訊】澳門立法會議員蘇嘉豪涉嫌於一六年五月,要求特區政府撤回澳門基金會資助暨南大學一億元人民幣建設校舍遊行後,在特首官邸外非法集會,因沒按警方指示離開,觸犯加重違令罪,案件經過兩度延期至昨日(16日)在初級法院開審,但法官最終決定押後案件審訊。

案件三度延期

蘇嘉豪早前就立法會議決中止他的議員職務,向中級法院申請保全程序。負責審理今次加重違令罪案件的初級法院法官指,若中級法院同意採取保全程序,蘇嘉豪的議員職務便會恢復,屆時他將不能接受審訊,並會影響本案件的聆訊。檢察官認為,若聆訊繼續將需承擔一定風險,而蘇嘉豪一方的律師亦同意此觀點。初級法院法官最終決定押後案件審訊,待中級法院有判決後,再另訂案件審訊日期。

蘇嘉豪在進入法院前表示,有信心法院會有公平審訊,並表明自己希望能夠繼續履行受市民託付的職責。另外,他又感謝傳媒和市民在過去兩個月對事件的關心,寄語有志參與政治和社會運動的年輕人繼續努力。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