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召GoGoVan運毒 男子囚56月

【本報訊】獲家人提供優質生活和良好教育的男子,於前年八月七日訛稱送禮給朋友,電召GoGoVan先到旺角收貨再送往西環,但醒目司機收貨後,見包裹細小,因此感到可疑,直接駛往警署報警,警方發現包裹內有約十二克冰毒。警員陪同司機送貨,並當場拘捕該男子,在他身上再搜出小量冰毒,共起獲市值約四千多元的毒品。該男子早前在高院承認販毒及藏毒兩罪,法官昨判他監禁四年八個月時指,本案令人感到可悲,被告本是獲家庭支持的有為青年,但因毒品而影響一生。

英留學後回港 染毒癮多年

辯方求情時指,三十四歲被告陳曦駿於○一年被家人送往英國讀高考課程,他於○三年起在父親設於泰國的珠寶公司任項目經理,並於○六年回港經營酒吧,但因生意欠佳最終蝕本結業,其後亦先後於珠寶公司及貿易公司任項目經理,但於一六年初失業。被告自○八年起染上毒癮,每周需花二千元買冰毒,為了搵快錢而愚蠢犯案。

法官判刑後表示,對於被告此類人士因毒品案判監感到很失望,因為被告的家庭很支持他,並給了他很多機會,且向他提供優質生活及良好教育,被告亦能在英國修讀高考課程故應感驕傲,而且被告亦是一名有能力及聰明的人,過往工作亦身居高位,卻因與毒品打交道落得如斯田地。法官亦指被告父親今有到庭,應對此感到傷心,希望被告可改過自新,在獄中進修及重建生命,出獄後可奉公守法貢獻社會,不要再因犯法而要上法庭。

案件編號:HCCC 19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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