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漁農自然護理署昨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在元朗洪水橋田心村一男子處所的三個構築物內,發現非法飼養了五十三隻活雞及二千六百九十九隻活鵪鶉。漁護署抽取樣本化驗後,將檢獲的活家禽全數銷毀。漁護署早前收到舉報,指有人在該村非法飼養活家禽。
漁護署表示,在本港飼養禽畜及從事相關活動要受到《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條例》規管,所有活家禽農場都必須持有飼養禽畜牌照,違者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重犯者最高罰款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