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宏警告投資者 勿沾手「不當配發股份」

【本報訊】細價股風暴再有新消息,位處事件風眼的康宏環球昨晚發出自願公告指,在去年十二月第一份入稟狀提到,一五年有若干「不當配發股份」發行予六名承配人,公司現警告,在法院對該令狀作出判決前,投資者、經紀等應提高警覺,以免對該等股份進行交易。

公告指出,一五年六月四日所公布的公司配售新股集資活動,公司配發及發行了若干新股份,或稱「不當配發股份」予六名承配人。

六承配人與曹貴子緊密關聯

根據由台灣富邦金控前高層吳榮輝任總裁的康宏在去年十二月十八日入稟高院指出,六名承配人包括亞洲公關董事總經理凌冠華、互娛中國附屬、中國綠色、君陽金融附屬、香港教育附屬及曹貴子胞兄曹貴宜,並指這些所謂「獨立承配人」實際與康宏執行董事曹貴子有緊密關聯。

康宏表示,在其他真正股東、一般公眾投資者不知情下,承配人等被告支付的大部分認購款項,透過康宏以非商業、不合理條款或可疑情況下,提供一系列可疑貸款及孖展融資,或稱「循環融資」方式轉回承配人。

配售事項後,同屬被告的佳兆業大股東郭英成之子郭曉群,以及另一股東陳佩雄於一七年七至十月期間先後向承配人收購「不當配發股份」。康宏向法院尋求頒令,限制郭及陳二人行使有關股份的投票權、配發股份屬無效等。公司警告投資者進行有關股份交易須嚴謹審慎行事。

被告陳毅凱已辭任執董職務

康宏昨晚亦公布,同屬被告之一的陳毅凱已辭任康宏執行董事及公司授權代表的職務,自本年一月六日起生效。公司委任執行董事葉宜君為授權代表。康宏按陳毅凱的辭職信函稱,陳與康宏董事會意見分歧,包括董事會於本年一月五日解僱康證有限公司高級主管及負責人員,以及董事會對陳在內的公司部分董事及僱員採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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