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罰款欠阻嚇力 業界「當交租」了事

食環署○二年引入食肆露天座位發牌制度,惟不少食肆依然懶理,違規霸佔行人路面做生意。有飲食業界人士承認罰款欠阻嚇力,認為該署應該加強罰則。

促食署擬定統一執法標準

食肆申請露天座位牌照前必先符合先決發牌條件,並向食環署提交擬定圖則,徵詢消防處、地政總署、規劃署等多個政府部門意見和進行公眾諮詢方可獲得發牌。費用按地區標準計算,每年每平方米由三角至十元不等。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認為牌照收費合理,但承認業界普遍存在「博得就博」的僥倖心態,希望減省工程顧問的費用和工夫。他又指食環署的罰款相比起店舖盈利微不足道,「罰完仲有賺」,直言食肆「罰款當交租」。黃認為,食環署應該就違規阻街的罰則多方面檢討,擬定統一的執法標準,否則對持牌、守規矩的食肆不公平,業界亦應該自律守法。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