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通過高鐵一地兩檢安排,被外界質疑違反《基本法》並入稟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日於電台表示,香港法院有權審查本地法律條文是否違反《基本法》,但無權就人大常委會決定行使「違憲審查權」,若日後有關一地兩檢的司法覆核上到終審法院審理,終院很大可能會提請人大釋法,相信人大常委會到時都不會改變原有決定。
對於反對派質疑人大常委會沒有說明高鐵一地兩檢是根據哪項《基本法》條文實施,梁愛詩指《基本法》無列明的事情,不代表香港就不能做,例如《基本法》也沒有提及臨時立法會、粵港澳大灣區等,她強調一地兩檢安排符合《基本法》立法目的,能維持香港繁榮穩定,屬高度自治範圍內的事。她又說,對於不同意高鐵一地兩檢的人,無論人大常委會引用甚麼條文,他們都會反對。
對於有法律學者質疑今次人大決定是為日後《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鋪路,梁愛詩認為根本無需要,重申高鐵一地兩檢安排是「你情我願」,由香港自行與內地商討及簽訂,並非人大常委會「說了算」或「求其」決定。她質疑部分港人對一地兩檢有強烈反應,是緣於他們不熟悉國家憲法和《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