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推跌清潔工致死 酗酒漢囚4年半

【本報訊】長期酗酒而患思覺失調的六旬退休漢,前年在黃大仙摩士公園晨運時,聲稱遭清潔男工人用掃帚掃到腳,對方不肯道歉,他遂推向清潔工,致失平衡跌倒,他更「踩多腳」,清潔工即時四肢動彈不得及無法說話,頸椎骨折受傷,最終因支氣管肺炎及腦梗塞等併發症離世。退休漢昨於高院承認一項誤殺罪,判囚四年半。

曾因傷人判監8個月

控方透露,涉案六十一歲被告馬發民在內地出世,七五年來港後任職運輸工至退休,九五年開始他先後被診斷患思覺失調及智力偏低,此後需定期覆診。被告與前妻有兩名成年兒子,離婚後他獨居牛頭角啟晴邨。九五年被告因傷人被判監八個月。

法官指,被告案發時反應過度,推跌死者後復用腳踏死者,未有對死者施以援手,更不顧而去,具加刑因素。法官認為被告無法控制其酗酒問題,案發前曾飲酒,但酒醉並非找人發洩的藉口,法庭亦不能漠視案中有人喪命的事實。

案情指,前年一月七日早上,途人目擊被告推跌死者胡國乾(六十一歲)後即時離開,遂通知公園職員報警。同日下午,被告重返摩士公園前往探望兒子途中,遭目擊證人認出,因此當場被捕。而死者當時則送院救治,延至翌月初過世。

警誡下被告稱與死者素未謀面也無積怨,但因死者用掃帚掃到他的腳不肯道歉,更試圖揮拳打他及用粗口罵他,被告出於衝動而犯案。不過目擊證人指被告推死者之前,二人沒有身體接觸,死者的掃帚也沒碰到被告。法醫則指死者本身患脊椎炎,有較高風險出現骨折。

案件編號:HCCC 11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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