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圓玄學院遭入稟求撤買地協議

【本報訊】荃灣圓玄學院於○三年至○四年間,斥資三千六百五十萬元收購附近多幅土地,但事隔多年,有關土地的原業主昨入稟高院,指圓玄學院和香港道教聯合會會長湯偉奇違反當年的陳述和承諾,要求法庭下令撤銷有關協議,並要求圓玄學院歸還土地和業權文件,以及要圓玄學院和湯偉奇作出賠償。但入稟狀未有詳述該些「陳述和承諾」的具體內容。

原業主指控違諾及索償

原告張盧秀英,分別以自己和張中仁的遺產代理人雙重身份提出訴訟,兩名被告依次是圓玄學院和湯偉奇。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圓玄學院於○四年底分別向張盧秀英和張中仁購入八個和五個地段,兩宗交易的成交價均是一千八百二十五萬元,合共三千六百五十萬元。

入稟狀指,圓玄學院和湯偉奇於○三年曾向張盧秀英和張中仁作出一些陳述和承諾,以誘使二人把涉案地段賣給圓玄學院,惟原告指圓玄學院和湯偉奇違反了該些陳述和承諾,因此要求撤銷交易及向兩名被告索償。資料顯示,湯偉奇於事發時是圓玄學院的主席。

案件編號:HCA 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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