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研加重違職安例罰款

奪命工業意外頻生惹關注,去年截至上月廿六日已有廿九名工人因工業意外死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於網誌指,單是自己上任首半年,已發生十五宗涉及工業意外的死亡個案,認為目前僱主違反《職業安全健康條例》案件的量刑偏低,有必要適當地加重刑罰,研究上調最高罰款額至與被定罪者的財務承擔能力掛鈎的水平。有建造業業界人士表示支持,但擔心修例具爭議性,預料執行困難重重。

死亡個案 現罰額僅萬餘元

羅致光昨發表網誌指,目前《職業安全健康條例》部分條文的最高罰款額為五十萬元,政府認為量刑未能反映違法的嚴重性,故正進行有關法例檢討工作,期望本立法年度提出修訂相關法例的方向性建議。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陳錦康亦批評,部分有工人死亡的個案,罰款往往低至一萬多元,十分「離譜」,完全起不到阻嚇作用。

冀加勞工處人手 改善執法

羅致光表示,勞工處去年上半年在建造業地盤進行了近三萬二千次恒常地盤巡查,期間共發出四百九十張「暫時停工通知書」,及九百六十五張「敦促改善通知書」,並提出一千零四十九項檢控。建造業的工業意外率亦由二○一二年每千名工人的百分之四十四點三,下降至去年上半年的百分之三十一點五。他表示會爭取在下個財政年度為勞工處增加人手,加強及改善巡查執法、宣傳推廣及教育培訓等工作。

工會促工程費附設安全費

香港建造業分包商聯會會長伍新華指,相關罰則已沿用多時,政府確有需要加重刑罰,發揮阻嚇作用。但他擔心修例具爭議性,討論細節需時,預料執行相當困難,「所謂財政掛鈎係指同間公司整體定係老闆?會唔會到時大公司就要罰多啲?而細公司就可以罰少啲呢?」

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對政府考慮修例表示歡迎,又建議當局可於整體工程費中規定一定的比例屬於保障工人的「安全費」,「當出現鬥低價搶標嘅時候,開價較低嘅公司可能就唔會投放好多資源去保護工人,但規定咗工程中有幾多百分比要搞工人安全,就會多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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