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管會)早前徵詢法律意見後,決定向四名已被取消議員資格(DQ)的社民連梁國雄、香港眾志羅冠聰、自決派劉小麗及建築界姚松炎,追討全數合共近一千二百萬元議員薪津,每人涉款二百七十四萬至三百一十三萬元不等,限於今日前回覆。其中梁國雄及姚松炎表明不會還款;羅冠聰則只會退還部分已預支而未使用的款項;劉小麗就要求延長回覆限期,以詳細列明不還款的理據。
梁國雄表明不會退還薪津,「佢哋都冇理據追我」,而且在任期間的支出並非得益,是為市民服務,認為行管會不應追討。至於他正就被取消議員資格提出上訴,一旦駁回會否還款,他指屆時才考慮有關問題,但重申其議席仍未正式出缺。羅冠聰就指,已回信行管會不會全數退回薪津,但認同歸還部分已預支而未使用的款項,至於涉款多少,他稱部分程序未完成,暫未知款額多少,需再與立法會秘書處聯絡。
劉小麗表示,已透過律師回信行管會,要求延期回覆,希望有更多時間在信中列明其不退還薪津的理據。她相信只會延遲很短的時間,稍後再交代不還款的理據。至於姚松炎亦已委託律師處理,他認為不論從道理或法律層面上,行管會不應追討薪津,若引起訴訟只會浪費公帑,信內將列明相關法律意見,相信可說服行管會停止追討款項。他續指,如行管會堅持追款,則須按他任期內提供的服務作賠償,有關金額會比其薪津更高。
行管會上月廿九日正式去信四人,追討他們自去年十月宣誓當日從立法會收取的議員薪金及辦事處營運津貼,其中以劉小麗款額最多,涉及三百一十三萬元,其次為姚松炎三百一十二萬元、梁國雄二百七十五萬元、羅冠聰二百七十四萬元,四人合共欠款一千一百七十四萬元。由於梁國雄和劉小麗就案件提出上訴,行管會將待有關案件司法程序完成之後才正式展開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