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常委會)本周三(27日)將表決有關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一地兩檢」合作安排的相關決定草案,常委會辦公廳發通知指,當日下午將舉行新聞發布會,若相關草案獲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等相關部委負責人,將會出席新聞發布會,共同回答有關問題。
常委會周三下午將會表決關於批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的決定草案等多項議案,而記者會將於當日下午四時舉行。有報道指,常委會有關一地兩檢的討論文件中,提到經濟發展等多條《基本法》條文,但就沒有提到會引用《基本法》第十八條及第二十條,意味常委會確認一地兩檢合作安排已符合《基本法》。
《基本法》第十八條列明,常委會在徵詢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區政府意見後,可增減列於《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不屬於香港特區自治範圍的法律。《基本法》第二十條列明,香港特區可享有全國人大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及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