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署拖延拆違規招牌「出事先做」

【本報訊】全港有約十二萬個各式各樣招牌,大部分都有潛在危險,隨時成為殺人武器,其中油尖旺區是危險及棄置招牌的重災區,當中有不少嚴重破損、結構不穩及遭棄置多年等問題,高峰期違例招牌多達二萬八千個,屋宇署過去三年發出九百多張清拆令,但百宗被「無視」,居民出入隨時「中頭獎」。有區議員指很多招牌無人認領,以致不少個案拖延多年未解決。

隨時被「走數」 政府付費

屋宇署一三年曾估算本港共有十二萬個招牌,認為大部分都違例。其中招牌林立的油尖旺區,由一四年至今年九月,屋宇署就危險或棄置招牌發出九百四十二宗「拆除危險構築物通知」,惟當中有九十五宗擁有人一直未有遵從,當時屋宇署在區議會上指,署方會盡快安排政府承辦商清拆相關招牌,並向有關人士追討工程費用,惟油尖旺區議員許德亮指出,署方隨時被「走數」,需自行承擔相關費用。在該時期中,屋宇署亦發出一百八十三張針對大型違例招牌的清拆令,共拆除二百一十二個招牌。

許稱,區內店舖在大廈外牆安裝招牌時,未有向大廈業主申請,「有居民瞓醒,突然見到外面多咗個招牌。」由於不少大廈屬樓齡五十年以上唐樓,居民擔心外牆難以負荷,隨時冧招牌傷人,業主亦無辜受累。許又透露,約三年前他曾就多個棄置或危險招牌個案要求屋宇署跟進,但署方以招牌無即時危險及未能尋獲擁有人等理由一拖再拖,至今仍未清拆,其中一個屬於結業多年茶餐廳的招牌,更被人在臂架上掛上另一招牌。

區議員促推強制驗招牌

許認為現時監察安裝招牌的制度存漏洞,署方亦過於被動,「下下要搵到擁有人先拆得,但問題招牌多數已棄置多年,根本唔會搵到人負責,最後拖到出事先處理!」他建議署方採取主動,透過立例加強規範安裝招牌工程,拆除「都市炸彈」。他建議署方規定擁有人安裝招牌時繳付按金,一旦發現招牌有問題,署方可動用該筆款項強制清拆;另外,他又建議署方推行強制驗招牌計劃,全面檢查全港招牌:「對市民安全有保障,業主拎住合格證亦較易買第三者保險,一舉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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