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貨車上強姦女同事 司機將轉介高院審理

【本報訊】廿一歲女銷售員指稱今年五月與同齡男同事外出後,乘坐男方所駕的輕型貨車回家,期間男方將車停泊在荃灣象山邨東路的僻靜處後,涉嫌在車內將她強姦。警方事後拘捕涉案男同事,控以一項強姦罪,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提堂。控方申請將案轉介高院審理,裁判官遂將案押後至下月廿九日轉往東區法院,進行交付往高院審訊的程序,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准保釋 禁接觸證人

廿一歲被告羅森森,報稱司機,被控在五月卅一日於象山邨東路的一輛輕型貨車內,強姦女事主X。被告昨到庭應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續准被告保釋,但下令他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以及不准離港。

案件編號:WKCC 631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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