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毛就修訂議事規則申覆核

【本報訊】立法會通過議事規則修訂,繼續引起法律爭議。早前被撤銷立法會議員資格的社民連「長毛」梁國雄,昨天亦向高院原訟庭申請司法覆核,指上星期五立法會通過的議事規則修訂中,關於降低開會最低法定人數至二十人的決定,是違反《基本法》第七十五條,是無法律效力。

「長毛」月前被原訟庭以其宣誓違反《基本法》而撤銷議員資格。他昨於司法覆核申請書表示,他已就原訟庭判決申請上訴,如果得直,其議員資格便會恢復,就算駁回他亦可能參加補選。他今次訴訟將立法會主席列為答辯人,其案件針對修訂《立法會規則》第十七條,把立法會全體委員會的法定人數,由現時全體議員的一半(卅五人)降至二十人。梁國雄引述香港及英國資深大律師給予立法會秘書處的法律意見,指《基本法》第七十五條關於法定人數為半數的規定,除了規管立法會大會外,亦應適用於同樣由全體議員組成的全體委員會。

案件編號:HCAl 112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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