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佔領行動期間擔任「佔中」急救義工的設計師洪子健,指稱於二○一四年十二月在龍和道遭警棍打中後腦,約兩周後醫生確認他視網膜脫落,相信是頭部遭硬物撞擊所致。洪於前年入稟控告警務處處長提出民事索償,案件昨在區域法院聆案官席前提訊。代表警務處處長的律政司一方表示,並無警員曾接觸或遇見過原告,亦無錄影片段拍到案發經過,因此律政司不會傳召任何事實證人。
聆案官則表示,原告未有就賠償金額提交陳述書,下令原告最遲需於下月三十一日存入有關陳述書。由於原告現時身處內地,律師需時索取指示,與訟雙方亦需時存檔文件及作回應,聆案官最後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八月二日再訊,期間與訟雙方會嘗試商討可否作庭外調解。
案件編號:DCPI 174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