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女慘案驚全城 基層悲歌唱不完

《聖經》裏面有個寓言,有人要用石頭掟死妓女,耶穌回應眾人︰「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劏房母殺女倫常慘劇,全城震驚之餘,亦值得政府以至整個社會反思。

大家聽到呢單嘢嘅第一反應,除咗憤怒之外仲係憤怒,面對一個天真爛漫、活潑可愛嘅十二歲女孩,點解有人居然可以泯滅人性,狠心落手?呢方面,相信警方同法庭調查後自有公論,要負責任嘅人始終走唔甩。之但係用石頭掟死「罪人」後又如何,係咪代表類似慘劇唔會再發生?

大家可以見到,涉事母親經歷兩次婚姻失敗,獨力照顧子女,本身又係透過中港婚姻來港嘅新移民,加上住喺環境惡劣嘅劏房,又染上濫藥惡習,可以話係基層中嘅基層,弱勢中嘅弱勢,亦可以話係出事嘅高風險群體。但事實卻係,咁多年來社會對呢個家庭「零支援」,母親所謂「自力更生」,只能從事社會最底層工作,基本上同「自生自滅」冇乜分別。

當然喇,大人條路就話自己揀,再辛苦都要自己承擔啫,但稚子何辜,一朵鮮花尚未綻放就過早凋謝,怎不令人扼腕。小女孩由細到大畀人當人球咁掟,中港兩邊走,曾被迫停學及轉校,加上有個濫藥嘅阿媽,莫講話冇家庭溫暖,直頭終日活喺恐懼之下。好明顯,如果校方密切跟進,社署提早介入,就唔會搞成今日咁嘅田地。

類似政府支援嘅「漏網之魚」,社會上仲有好多。前排有位四歲孖女被虐重傷要入ICU,涉事母親就係因為經濟環境唔好,無法照顧小朋友,結果因為「所託非人」而出事。同殺女慘案唔同,呢單畸士有社署社工跟進,弊在掛一漏萬,淨係處理三母女上樓問題,完全忽略託兒需要。講真,有頭髮冇人想做瘌痢,如果政府提供足夠託兒服務,個阿媽又使乜出此下策?所以話,類似悲劇唔單止係個人嘅不幸,更加係政府嘅失職,「官不殺伯仁,伯仁因官而死」,就係咁解。

港府乜嘢都缺,就係唔缺錢,高官成日吹噓喺社福方面增加咗幾多資源,到頭來窮人愈來愈多,弱勢群體一樣係叫天不應,叫地不靈,簡直係香港呢個富裕社會之恥。話時話,上一代窮係窮啲,但勝在人情味搭夠,街坊街里守望相助,你借豉油畀我,我幫你照顧小朋友,一人行多一步,又點會好似依家咁,三日唔埋兩日一單倫常慘劇?

點講都好喇,倫常慘劇一宗都嫌多,到底仲要犧牲幾多條鮮活嘅小生命,先可以敲醒官僚麻木嘅神經,喚醒社會嘅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