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男子晚上駕駛掛有「P」牌的寶馬房車,駛至九龍灣啟德郵輪碼頭附近時,越過對面行車線加速爬頭,惟收掣不及與三名操練中的「單車友」迎面相撞,最終導致一死兩傷,當中死者是一名輔警兼樹仁大學男生。肇事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昨於區院被判監七個月、停牌五年;他另因車窗玻璃貼有茶色薄膜,而承認使用欠妥車輛罪,被判罰款二千元。
報稱裝修工人的被告周波(四十五歲),承認於去年十一月二日晚於啟德郵輪碼頭承豐道危險駕駛,引致廿三歲男子梁永漢死亡。案情指,案發時死者偕胞弟及另一友人在上址操車,而尾隨死者的胞弟及友人,亦因為閃避被告的車而失控跌在路邊受傷,死者胞弟事後患上創傷後遺症。被告的車當時無打燈亦無響號,死者等三人的單車,車頭及車尾均裝有車燈。
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於案發前一日,發現新購的私家車油缸出問題,而送往車房維修。案發日被告在車房接收車輛後,駛至現場附近試車。被告見前方有小巴越線爬頭,遂「有樣學樣」越線爬頭而肇禍。辯方指被告意外後,已即時舉高雙手道歉,足見其悔意,他事後已再沒駕駛。法官接納被告因判斷出錯,在秒刻間錯誤跟隨小巴的做法,但其失誤卻令有為青年喪命,判監無可避免。
案件編號:DCCC 50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