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輾斃印傭復偷駕小巴 司機囚20月

【本報訊】擔任替更的男司機去年駕駛小巴途經九龍城廣場對開時,撞倒並輾過正在過馬路的女印傭,對方最終傷重死亡。被捕司機雖獲准保釋,但其駕駛執照需暫時沒收,他卻在保釋候訊期間,數度偷取曾租用的小巴往載客以賺錢。後來因車主察覺小巴的泊位有異而報警,再將他拘捕。涉事司機昨於區院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等共七罪,被判囚二十個月、罰款二千元及停牌五年。

官斥被告摧毀他人家庭

四十三歲被告劉鍏廷,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使用欠妥車輛及藏毒等罪。辯方求情指被告事發時任替更小巴司機,平常則是貨車司機,他坦認沒有留心路面情況出事。

法官判刑時嚴斥被告,指他的行為令到有人命死亡,一手摧毀他人的家庭,而且被捕時身懷毒品。雖沒證據顯示被告駕駛時受藥物影響,但亦反映被告罔顧他人的處事態度。

案情指去年三月廿六日下午,被告駕紅色小巴途經九龍城廣場對開,撞倒並輾過廿五歲女事主,她傷重送院死亡。而該小巴送往檢驗後發現有欠妥當的情況,包括車上緊急出口遭阻塞及車速限制器失效等。他在保釋候訊的一年後,於今年四月三、六及十日,偷取曾租用的小巴往返觀塘至荃灣載客賺錢。警方截獲他後,在他身上搜出海洛英鹽酸鹽的毒品混合劑。

案件編號:DCCC 1073/2016及55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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