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讀小五的十一歲男童早前因缺課兩天,引起學校社工生疑而主動家訪,始揭發男童原來已被獨留在家五天,其父母則正在泰國布吉旅遊玩樂,臨行前僅留下七百元予男童作生活費,校方遂報警處理。警方在男童父母返港翌日將二人拘捕,兩名被告之前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虐待或忽略罪,昨日各被判一年感化令。
涉案任售貨員的男被告(五十歲)及報稱無業的女被告(卅六歲),承認在今年十月十四至十八日間,將十一歲兒子獨留在秀茂坪的住所內,其行為屬故意忽略或虐待。而男童事後送院檢查,並無發現身體受傷或健康問題。
辯方昨求情時透露,女被告有吸冰毒的惡習,但願意參與自願戒毒;辯方又指本案是單一事件,兩被告現已知錯,重犯機會低。裁判官判刑時指,慶幸男童未有受傷,亦沒有招致更嚴重事件,但認為本案的情況並不理想,囑咐女被告要及早戒毒。裁判官最終根據感化官的建議下,判夫婦被告接受感化令。
案件編號:KTCC 246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