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院紗布封喉案 死者子報警促調查

【本報訊】喉癌病人王肯構二○一一年留院期間被人用紗布封氣管造口後死亡,其子為父親討公道,投訴多名醫護人員,其中三名護士去年被護士管理局裁定專業失德,罰停牌一個月。但死者兒子發現,醫管局只將涉事護士調離臨床工作,人工照出,「覺得係呃緊我,唔係真正停牌」,認為根本沒有懲處效果。DR案判決後,他認為法庭的定罪原則適用於其父個案,昨到灣仔警署報案,促警方嚴肅及認真調查所有涉事醫護人員應否負上刑事責任。警方列為求警調查處理。

引DR案定罪原則作參考

七十三歲喉癌病人王肯構一一年於伊利沙伯醫院接受咽喉切除手術,他之後被轉介九龍醫院,該院護士將永久造口當作臨時造口處理,以紗布封造口四邊。護管局針對十二名涉事護士展開紀律聆訊,僅三人罪成,其中兩人仍任職九龍醫院。

死者兒子王冰蕓昨表示,DR醫學美容案兩被告誤殺罪成,他認為法官提出的定罪元素可以作為牽涉其父案件的醫護人員應否承擔刑事責任的考慮因素,包括「被告須對事主負謹慎責任」、「被告違反其責任」、「被告明知其違反責任會令事主有嚴重及明顯的致命風險」,以及「該違反異常差劣至被告須接受刑事制裁」等。

協助王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指本港過往鮮有醫護人員執行醫療程序致人命傷亡後須負刑責,認為DR案定罪原則可令警方及律政司日後有更清晰考慮。醫管局回覆,已就有關事件完成獨立調查,九龍醫院已全面實施改善建議,該局已根據調查結果對涉事員工採取紀律處分。護管局裁定護士停牌一個月,醫管局在停牌期間作出相應安排,她們並沒有擔任護士的工作。但醫管局拒回應兩護士是否「糧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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