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價股風暴激化,觸發康宏環球控股兩派內鬥全面曝光。被廉署調查的康宏昨入稟高院控告執行董事曹貴子、王利民等高層以及主要股東郭曉群等共廿八名人士或公司,指曹等人為鞏固其在公司的控制權,透過問題環迴融資及不當手法安排配股,不當轉移公司資金,嚴重違反授信責任及損害公司利益。康宏尋求法院作廢有關不當配股、聲明郭曉群及陳佩雄取得股份的轉讓無效、聲明曹貴子及其關聯人士違反授信責任、頒布禁令限制郭及陳二人行使有關股份的投票權,康宏並要求眾被告賠償一切損失。
原告為現由吳榮輝任集團總裁及執行董事的康宏環球控股及其兩間附屬公司康宏財務及康證有限公司。廿八名被告中,除曹貴子、已遭廉署拘捕的王利民、麥光耀、馮雪心、陳麗兒外,還包括一批康宏前任或現任高層、曹貴子胞兄曹貴宜、康宏主要股東郭曉群(佳兆業大股東郭英成兒子),以及亞洲公關董事總經理凌冠華。此外,上市公司互娛中國文化科技、君陽金融控股及香港教育國際的三間附屬公司,以及上市公司中國綠色食品本身,亦被列為被告。
入稟狀指,曹貴子自二○一三年起開始收集康宏股份,即使他當時在公司尚未有正式名銜,但已透過麥光耀及陳麗兒等出面,在一三至一五年間陸續安插「自己人」任職公司重要崗位,並給予加薪及發認股權等「甜頭」令這些「自己人」聽命於曹,曹甚至設立秘密電郵群組向「自己人」下發指示及聽取匯報,以控制康宏。
到一五年八月廿八日,康宏發配股通告,配股價定為每股0.35元。富邦金控蔡明興家族按照與康宏之間的認購協議,每股認購價為0.35元,認購44.8億股(約佔康宏股權29.98%),吳榮輝亦於同年九月獲委任為康宏執行董事。
另方面,同年十月康宏公告配股完成,康宏現指配股中的承配人包括凌冠華、互娛中國附屬、中國綠色、君陽金融附屬、香港教育附屬及曹貴宜,並指這些所謂「獨立承配人」實際與曹貴子有緊密關聯。
康宏指,曹貴子一方為鞏固其在康宏的控制,策劃及執行一個涉及「環迴融資」計劃。曹等人在配股前,先於一五年七月安排康宏購入康證有限公司,向「承配人」提供孖展借貸,以便「承配人」有資金可承配股份。公司配股集資聲稱所得40.43億元,但康宏現指至少有10億元,短期內透過康宏財務及康證以各種無商業價值的不合理借貸條款,或甚至在無抵押下,再貸予「承配人」。
「承配人」更會把康宏股權再質押於證券商,重複進行孖展借貸,藉此把原來集資所得的收益放大,攤薄原有股東權益,以不當手段達到掌控康宏的目的。而作為交換條件,「承配人」會在持有公司股權上,同意按曹貴子的指示行動。
康宏現指,於今年七至八月間,以上「承配人」的持股懷疑被轉讓至郭曉群及陳佩雄手上。公司調查發現,郭及陳的持股,與「承配人」等關聯人士售出的股份數量大致脗合,公司認為郭、陳的收購股份,是為掩飾曹氏等人之前的不當行為。
1)曹貴子 康宏執行董事
2)王利民 康宏執行董事*
3)麥光耀 康宏前行政總裁、隆成金融主席
4)陳毅凱 康宏執行董事
5)馮雪心 康宏執行董事*
6)林芝強 康宏前獨立非執行董事
7)馬遙豪 康宏獨立非執行董事
8)陳毅生 康宏前獨立非執行董事
9)NG MEN KIT BILLY
10)LEE DEREK HO YIN
11)陳麗兒 康宏執行董事*
12)POON HOR YEE AMY
13)MA CHUN MING
14)陳思龍
15)HON SIU HONG
16)LAM CHI YUNG PAUL
17)黃敏碩 康證有限公司董事
18)NG YAO KWOK
19)CHAN WANG FAI ANDY
20)CHENG WAN HUNG GILBERT
21)凌冠華 亞洲公關董事總經理
22)EVER ROBUST HOLDINGS LIMITED 互娛中國文化科技投資全資附屬
23)CHINA GREEN (HOLDINGS)LIMITED 中國綠色食品控股
24)CLASSICTIME INVESTMENTS LIMITED 君陽金融控股附屬
25)FASTEK INVESTMENTS LIMITED 香港教育國際全資附屬
26)曹貴宜 曹貴子胞兄
27)郭曉群 佳兆業大股東郭英成的兒子
28)陳佩雄 康宏股東
*三人因廉署調查一事已遭康宏暫停董事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