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數家屬反對捐器官 去世者難遺愛救人

【本報訊】一個器官捐贈的決定最少可拯救七人的性命。不過,本港每百名成年人中只有三人登記器官捐贈名冊,而每百名適宜捐出器官的死者中,約半數因家屬反對而無法遺愛人間,情況不理想。有成功換肺重生的康復者心懷感恩,憶述移植手術成功後「抖第一啖氣印象深刻」。

逾70公司機構宣揚捐贈獲嘉許

為推廣器官捐贈,國際青年商會香港總會舉辦「生命天使守護計劃」,獲得超過七十間公司或機構加入器官捐贈推廣約章,昨舉行嘉許典禮,邀得器官移植康復者及醫護人員分享經驗。現年五十七歲的呂先生於二○○八年患上慢性阻塞性肺病,病情惡化,一六年四月接受雙肺移植。他昨表示,未移植前「講兩句嘢都難,廿四小時要帶氧氣罩」,病患對他的生活帶來極大困擾,「有幾年冇行過路,日日推住輪椅,每食一啖飯就要抖幾分鐘。」他指出,換肺成功十分感恩,當時吸第一啖氣印象好深刻,好舒服。

衞生署中央健康教育組護士長林麗珍表示,本港有兩千多人等候器官捐贈。但每百名適合捐出器官的死者中,一半以上因家屬不同意而無法捐出器官。她呼籲市民支持器官捐贈,登記後應把個人意願告知家人及身邊朋友。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