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稱政府乏支援礙發展

【本報訊】本港漁業式微,造船需求大減,船廠目前均以維修保養船隻為主。經營船廠的人士坦言,近年遊艇數量增加,確實帶來新商機,但政府對行業欠缺支援,短期租約制度又窒礙行業發展,冀當局積極考慮取消租約的年期限制,讓他們有更大發展空間。

船廠負責人李志昌指出,短期租約制度下,大部分船廠可租用土地七年,但實際經營期只得五年,「申請電錶要九個月至一年時間,建設『排路(Slipway,即滑道)』又要半年至大半年……得五年真正做嘢,之後又可能(無法續租)冇得做落去,邊有人肯入行?」面對行業難以吸納新血,他批評政府欠缺支援,「建造業有建造業議會,航運業都有基金訓練新人,造船修船業乜支援都冇!」

指租契限制不合時宜

另一名船廠負責人梁顯庭則指,當局在租契上訂明的限制多多,部分更已不合時宜,窒礙行業發展,其中以針對建築物的規格尤甚,「租約話係短期,但建築物又一定要跟永久建築物(規格),係唔係好矛盾呢?」他指當局規定建築物最高七點六二米,但現今的船隻高度已較以往增加,無法將它們擺放入船廠內。

七十年代已加入造船業的陳基認同,近年本港遊艇業發展不俗,可為業界帶來曙光,建議當局聽取他們意見,取消船廠短期租約的年期限制,否則經營者惟有將船廠用地向地產商拱手相讓,令船廠如其他行業的廠房般,最終北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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