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夜歸女子日前深宵時分獨自步行回家時,遭陌生男子尾隨並揮拳施襲,她更被迫在男子面前脫下胸圍和內褲交給對方。警方事後拘捕一名涉案男子,控以他一項搶劫罪,昨押解往觀塘法院提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被告繼續收押至明年二月十三日再訊,以待控方繼續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
廿四歲被告劉朗彥,沒有報稱職業,被控在十二月十二日於鯉魚門道油美苑淑美閣地下搶劫女事主X(卅八歲),劫去X一個胸圍和一條內褲,共值一百元。據控罪書顯示,被告報稱住在案發地點附近。
控方反對被告保釋,指他在凌晨時分犯案,但因X身上沒有貴重財物,故他命令X脫下胸圍和內褲,期間雖沒使用武器,但他涉揮拳打X及將X推落地,令她受傷,頭部需縫針。此外,附近閉路電視雖然攝錄不到被告的犯案經過,但卻拍攝到被告尾隨X,以及他拿着涉案胸圍內褲離開的情況。控方續指,警方拘捕被告後,警誡下他雖然否認犯案,但承認曾與不相識的X發生衝突,並向X施襲。辯方替被告申請保釋,但裁判官指案情嚴重,事件對X非常侮辱,又有閉路電視片段的證供,故不准許其申請。
案件編號:KTCC 257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