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育有三名子女的中年婦人,受聘擔任保母照顧一名廿一個月大的女嬰,惟婦人疑疏忽照顧,令女嬰於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一月期間多次受傷,包括手肘骨裂和一隻門牙脫落,婦人事後被捕。涉案四十三歲女被告曹秀群,早前承認一項故意忽略兒童罪,昨在屯門法院被判囚十四個月。
辯方一度解釋,女童是因跌倒才令門牙鬆脫,之後她吃蘋果時吞下門牙;另外,女童的嘴唇因天氣乾燥才有裂傷。惟裁判官斥責辯方的說法「匪夷所思,砌詞狡辯」,官並指被告:「樣樣你估計,我都唔知你點樣照顧」。裁判官又指,被告亦育有兩名女兒和一名智障兒子,理應知道未滿兩歲的女童仍很脆弱,但被告卻嚴重疏忽照顧,在女童受傷後亦未有跟進,更把責任推給女童及其親人,故須對被告判囚。
案件編號:TMCC 187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