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代表陳冠忠的律師求情時聲稱,陳只是判斷錯誤才犯下本案,他亦因公司保密政策,認為即使遇上困難亦不應找同事商量CIK療程事宜,陳在案中並無任何得益。法官即時反駁指,本案問題重點在於產品未準備好,根本不應向顧客出售,即使在銷售CIK產品時,陳仍要求索取培植細胞的操作指引,可見其仍未準備好;法官更直指陳非無得益,他在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APSC)工作時有支薪,而且不斷加薪,甚至與較他學歷高且有專業資格的同事看齊。
控方讀出陳冠忠背景指,現年卅二歲的陳於○七年在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生物及化學科技學士畢業,○九年在香港中文大學碩士畢業,曾先後在中學任實驗室助理及不同科研公司任職技術員,○九年起則在APSC任研究助理,陳現已離婚並育有一女。
律師求情指,陳冠忠在APSC入職時只有廿四歲,案發時亦年僅廿七歲,仍屬年輕,其女兒於今年六月案件開審時出生。律師形容陳是好父親,每日審訊完結後均會探望女兒,陳亦「唔煙唔酒唔賭」,且工作勤奮,並會給家用供養父母。陳於二○一三年三月離開APSC後,轉到另一公司任職科學研究員,月入二萬元,但是他於本案開審前已離職。
律師指,陳於案發時並非註冊醫務化驗師,至去年取得註冊醫務化驗師資歷,並呈上曾任控方證人的DR前物流倉務主管代撰的求情信,並指陳在案中只是判斷錯誤。陳獲指派負責CIK工作,但從無人跟他討論過技術事宜,公司對CIK療程採保密態度,他以為不能跟同事討論,故無向任何人諮詢。
不過,法官反駁指陳既被指派負責新技術,而且應付不了,但他仍繼續這樣做,故不接納是他一時判斷失誤。對於律師指無得益,法官反駁說,陳在APSC一直有支薪,且不斷加薪。法官又指本案問題在於陳就CIK產品進行培植時並無驗菌且沒進行相關測試,至於為何沒做測試,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但陳確需為此事負上責任和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