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亂逾年 暫58人被控 燒的士漢迄最重判 囚4年9個月

【本報訊】旺角暴亂發生逾一年,示威者涉嫌掟磚、縱火、圍堵警車及阻礙救援,期間有警員須兩度向天鳴槍示警,逾百警員受傷。此宗暴亂被指是繼六七暴動以來,本港最大型騷亂,警方迄今拘捕九十人,年齡介乎十四至七十歲,當中有五十八人被控以暴動及襲警等不同的罪名,並陸續被送上法庭審理。其中有部分被告更被裁定暴動罪成並遭判監,至今判得最重的是男子楊家倫,他因暴動時放火燒毀一輛的士,被判監四年九個月。該案更是近年由示威及社會運動延伸的檢控中,暫時判刑最重的一宗。

19歲男判入教導所

其中控以暴動罪的涉事者,被分成多宗案審理。三名廿歲至卅三歲男女,麥子晞、薛達榮及許嘉琪,今年三月被判罪成,各囚三年,是首批暴動罪成的被告,收監的三人現正等候上訴。第二宗暴動案的被告楊家倫(卅二歲),今年四月被判暴動及縱火罪成,判囚四年九個月。第三宗暴動案,原涉及五名被告,當中三人罪成,羅浩彥(廿一歲)及連潤發(廿六歲)判囚三年,年僅十九歲的楊子軒則判入教導所。

李倩怡開審前棄保

第四宗暴動案涉及十男一女被告,涉及掟磚及毀壞警車,其中唯一女被告李倩怡開審前疑棄保,一男率先認罪,餘下九男完成審訊,案件將於明年一月十六日裁決。第五宗暴動案,則涉及侍應鄧浩賢(廿五歲),他於今年六月始正式被檢控,將於本月中答辯。以上五案均在區域法院處理。

至於第六宗暴動案,涉及梁天琦及黃台仰等十名男子,則交由高等法院審理。此案情況較複雜,當中梁等六人將於下月受審;疑棄保的黃及李東昇,二人會另案處理;餘下兩名包括人稱「美國隊長」的容偉業及袁智駒,早前已獲分案處理,定於明年十一月八日開審。

另外,亦有多名涉事者則被控較輕的控罪,當中熱血公民成員陳柏洋(卅一歲)因襲警及拒捕罪成,判囚九個月;廚師陳卓軒(廿八歲)及兼職補習老師陳宇基(廿歲)則因公眾地方作出擾亂行為及襲警罪,分囚廿一日及三個月,正保釋等候上訴;侍應陳浩文(十八歲)涉用磚掟傷警員膝蓋,承認襲擊罪判感化十八個月;廚師蘇德成(廿八歲)因涉及撬磚,承認刑事毀壞罪判囚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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