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林子健遭改控虛報有人犯罪

【本報訊】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涉嫌訛稱被操普通話的大漢迷暈擄走並施虐,事後被指「作古仔」,被控誤導警務人員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再訊,控方申請改控他一項明知地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的控罪,並表示已準備好答辯。辯方申請毋須答辯,指需時審閱涉案閉路電視片段。裁判官批准申請,將案押後至明年三月十三日答辯,准林繼續保釋。

被告林子健(四十二歲),報稱無業。控罪經修訂後,指被告於今年八月十一日,在瑪麗醫院內,向偵緝警員黃繼霈訛稱,他於同月十日下午,在油麻地砵蘭街被拐帶。

涉案閉路電視片段逾百小時

被告昨聘請當值律師代表,辯方指涉案文件眾多,另有逾一百小時的閉路電視片段,需花大量時間審閱,之後才可向被告提供合適的法律意見。

案件編號:KCCC 255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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