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獄中出生、身世淒涼的四歲孖女,被母親委託給前囚友照顧,不料託人不淑,大孖被虐待至遍體鱗傷,需送入加護病房搶救,隨時留下終生後遺症。稚子何辜,出生於問題家庭已是不幸,再被人虐待更是慘上加慘,施虐者固然應受到譴責及法律制裁,而港府提供的託兒服務長期不足,間接釀成虐童悲劇,同樣難辭其咎。
兒童是社會的未來,對兒童的照顧水平,反映的是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折射的是政府的管治能力。從這個角度來看,虐童案不僅是個人悲劇,更是社會悲劇,準確地說,是港府甘當守財奴製造出來的犧牲品。
香港是世上最富裕的地方之一,政府庫房幾乎年年水浸,財政儲備累積達一萬億元,本財政年度首八個月又因為賣地、印花稅等收入超過預期而令庫房豬籠入水,最終盈餘很可能又超過一千億元,只要港府將其中一部分錢用於加強託兒服務,足以解決許多家庭的後顧之憂,類似的虐童案完全可以避免。是不為也,非不能也。
公帑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本來是天經地義之事,但港府甘當守財奴,受害的又何止兒童呢?例如安老院舍宿位長期供不應求,每年有數千長者在漫長的輪候中含恨而終;又如已成為女性殺手之一的子宮頸癌,是目前唯一可以預防的癌症,輿論一再要求港府為適齡女性提供免費疫苗,奈何港府充耳不聞。汝不殺伯仁,伯仁因汝而死,說的不就是冷血港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