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清場 一哥遭入稟索償

【本報訊】一名市民聲稱在一四年十一月廿六日,即佔旺行動清場當日,被警方襲擊或酷刑對待,導致他在旺角彌敦道近山東街交界或附近受傷。他在三年索償期限快將屆滿時,入稟區域法院向政府索償。原告羅國偉,被告是由律政司司長代表的警務處處長。原告要求法庭宣告被告或其僱員的行為,屬疏忽或違法行為,並向被告索取人身傷害賠償,以及索取法庭認為適合的懲罰性賠償。惟原告並未在入稟狀中列出受傷情況,及索償金額。

案件編號:DCPI 256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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