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命意外 國泰罰七萬

【本報訊】國泰航空服務有限公司,成立三年便發生員工致命工業意外。該公司所僱用的一名機場貨卡拖車司機,在香港國際機場停機坪工作期間,站在自己拖車兩節拖卡協助貨機卸貨,其拖車突然遭同事兼「師傅」所駕駛的另一輛拖車撞擊,令他被夾在兩拖卡之間推行,最終重傷不治。作為僱主的國泰航空服務有限公司和肇事司機涉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被勞工處票控,兩名被告昨在西九龍法院認罪,公司被判罰款共七萬元,肇事司機則罰款一萬元。

死者師傅肇事 罰款一萬

首被告國泰航空服務有限公司(被告公司),承認「沒有設置及保持安全的工業裝置」罪及「沒有提供所需的指導、訓練及監督,以確保受僱用者的工作安全」罪,被罰款共七萬元。陳德昌是首被告的僱員,他承認一項「沒有為其他人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罪,被罰款一萬元。

案情指,今年二月十九日事發時,死者鍾卓林(卅五歲),正在解開貨卡,準備讓航機卸貨,鍾的拖車遭陳駕駛的另一列拖車撞到,導致鍾被夾在兩節拖卡之間,鍾送院證實傷重不治。勞工處調查後,認為被告公司未有在現場附近設置圍欄及安全圓筒等措施,令員工有受傷風險,而陳明知危險仍試圖穿過死者身旁的狹窄通道,結果釀成事故。

辯方求情稱,被告公司約於一四年成立,並在肇事停機坪運作,今次事件是該公司首宗致命意外。因被告公司的員工在停機坪處理卸貨時,會同時有其他公司進行入油、清潔污水缸等工作,故難以圍起工作範圍,但被告公司有提醒員工駕拖車時要保持安全距離。

辯方又指,死者是陳的學生,死者於事發前數月入職,由陳一手訓練,故今次事故令陳大受刺激,陳甚至嘗試自殘。辯方指,死者當時弄錯陳所教過的工序,不應提早解開卡車的牽引杆,但陳亦承認當時不小心駕車,駛得太近,才會釀成事故。

案件編號:WKS 12614-12615/2017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